大祥区第一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啦
大祥区一实验小学根据大祥区教育科技局《2019年大祥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大教科发2019.9号),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8月21日—23日
二、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范围
东至马蹄路、民族路、民族一巷;
南至迎春路、敏州路(长途电信线路局西侧至雪峰路);
西至金家路(邵阳日报社和学校交界处)、多元公司家属区和樟树垅社区交界处;
北至二纺机、多元公司厂区围墙。
四、招生办法
(一)、查验的证件(请家长们同时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两证生(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1)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拟入学儿童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后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具备防伪二维码的法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水电缴费发票。
(3)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乡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4)拟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
2、一证生(只有房产或只有户口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不含挂靠户)
(1)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只有户口的提供拟入学儿童全家人(含孩子本人及其爸爸、妈妈)的无房证明;只有房产的提供拟入学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后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具备防伪二维码的法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水电缴费发票。
(3)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乡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4)拟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入学儿童出生证。
3、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并在本区经商或务工的。)
(1)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缴纳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6)、拟入学儿童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二)、补充说明
1、所有报名资料请一律用A4纸复印。
2、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购房后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具备防伪二维码(条形码)的法定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水电缴费发票。
4、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在公安部门办理。
5、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6、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7、全家无房证明到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地址:邵阳市邵水东路)。
8、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由相应经办机构出具。
9、房屋产权证、户籍、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 20日。
10、户籍和房屋产权证都在大祥区,但不在同一学校招生范围的,以房屋产权证地址为准。
11、在录取工作中,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按“两证生”“一证生”“随迁子女”进行生源学位排序,按先后位次依次录取学生。因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张榜公示
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将严格核查相关证件,凡未达到入学年龄、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证件不齐全、未交验原件、持假证件报名,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2、凡有在小学就读的学生(因其学籍已入学籍系统,无法重新申报学籍号),或因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等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者,均按教育局规定予以清退。
3、学校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收取择校费、报名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请大家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