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积极推进教育助学工作

【时间:2018-08-14 17:3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蒋金良 伍兴旺【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蒋金良 伍兴旺)8月14日,新宁县2018年秋季学期教育助学对象摸底及业务培训会在县教科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县属学校校长、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崀山培英实验学校校长,分管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各学段资助工作的行政及业务操作员、县教科局和县新华书店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参会人员80多人,会议由县教科局副局长李永虎主持。

会上,县新华书店经理李政军作了重要讲话,领学了《新宁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中小学免费发放教辅材料及普通高中免费发放教科书、免学杂费实施方案》,免费发放教科书、教辅书的报订时间为9月25日左右。

县教科局资助中心主任兰晓松就“新宁县2018年秋季学期教育助学对象摸底及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本次会议总的任务有两个,一是要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摸底工作,确保教育助学精准到位;二是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及以后,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校必须严格按照“先免后补”的方式直接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科书费、学杂费。这项工作我们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与县财政、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对接,取得他们大力支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本次会议后,在教育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中,每个学期开学初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摸底和免费办理工作,都要形成工作常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教育保障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理解:包括这四种贫困类型的学生,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政策简介:对农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分国家资助政策和地方资助政策两大块。国家资助政策中,只要是农村建档立卡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要求都要享受,且要按照最高资助档次。国家资助政策覆盖不到的部分,例如,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地方完善相关资助政策,叫做“补天窗”。去年年底,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财教[2017]461号),就建档立卡学生出台了三项地方性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每生每学期500元,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指标全部用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缺口由县财政解决。

2、义务教育:特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交学杂费,小学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年8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特殊教育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分特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建档立卡等困难寄宿生;建档立卡等非寄宿生(从2017年秋季县级资金全覆盖)。2018年春季小学寄补3201人,1600500元,其中建档立卡寄宿生1701人;初中5975人,3734375元,建档立卡2911人。建档立卡非寄宿生11150人,575.125万元,小学9740人,资金487.0万元;初中1410人,资金88.125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2013年秋季分档资助(1500、1000、500),2015年秋季调整分档资助(1600、1200、800),2018年春季再回归原来资助档次(1500、1000、500)。2018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按照最高档标准资助,提高资助标准。

县教科局副局长李永虎强调,一要思想上重视,二要部署到位,三要细致精准,四要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本次培训会旨在加快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切实降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负担。201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先免后补”的方式直接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辅材料费,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先免后补”的方式直接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科书费、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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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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